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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工作措施

怀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www.hhsdpf.org.cn发布时间:2018-10-10 14:45信息来源:怀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近日,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台了《湖南省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工作措施》,针对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建立残疾人事业大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残疾人医疗、教育、住房以及社会救助落实,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标和落实,为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贫困残疾人家庭助学,因残致贫家庭享受资产收益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有成效的扶持政策措施,确保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截止20184月,我省168万持证残疾人中,有建档立卡残疾人51万,已脱贫28.8万,未脱贫22.2万。残疾人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是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今年1月,中国残联与国家六部委出台《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后,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我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两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示,要求结合我省当前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突出困难问题,提出更有效、更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省残联相关部门在深入细致调研、多方讨论的基础上,努力争取部门支持,积极寻求政策突破,通过与省直相关部门反复沟通衔接,在中国残联与国家六部委共同发文的基础上,我省文件增加了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发文单位,为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及各项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支持和财力保障,并将国家文件要求细化为17条具体的操作措施,充分凸现了我省特色。

  《工作措施》明确了若干优待帮扶措施,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是强调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实名制数据为基础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切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最大限度提高调查对象的覆盖率、减少统计信息的误差率。各级残联每年至少要与本级相关部门就残疾人动态需求信息以及残疾人办证系统数据信息共享交换、比对识别一次,形成一份因残致贫家庭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报告,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将到人到户到需求的具体数据信息分解到乡镇、相关主管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二是强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要求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补助。各级残联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安排时间和人员协助残疾人做好两项补贴申请工作,确保按程序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两项补贴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但有长期照料需求的重度残疾人,要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综合措施,为他们提供集中养护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

  三是强调推进教育培训赋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求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学前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幼儿发放入园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的“三免三补” 政策。对高中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免费发放教辅教材,统一按照最高档次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现阶段为3000/学年)。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特困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范围。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残联系统对残疾人专科学生、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不分学历层次均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四是强调通过多种方式手段,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益。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的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文化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脱贫政策、脱贫项目,应当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准入条件或扶持资金适当上浮。县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在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设施农业、光伏、养殖、乡村旅游项目等资产收益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资源开发形成的资产收益分配过程中,优先配置因残致贫家庭。年均对不少于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发展生产,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按人均10000元的标准,每年至少扶持1000名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的贴息资金,扶持不少于1000名贫困残疾人创业或者转移就业。组织实施电子商务扶贫、残疾妇女手工制作扶贫等项目。

  五是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齐帮共助,形成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要求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实施贫困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培养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助残专项基金,建立健全长效扶贫助残机制。开展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培育与评选,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致富和助残扶贫先进典型,激发贫困残疾人脱贫内生动力,树立“自强自立可敬、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六是强调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助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要求实施好“连千村帮万户”残疾人扶贫工程,全省各级残联每年至少联系140个村、结对帮扶2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落实《湖南省残联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有帮扶任务的市县区残联可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扶贫工作。

  七是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加大残疾人脱贫攻坚考核力度。《措施》明确,从2018年起,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对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建立残疾人脱贫攻坚督查机制和问题督办机制,对进度不达标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建立涉及贫困残疾人的重大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水平。